服務熱線
86-21-63504668
1、環境條件的再現性
在實驗室內完好而地再現自然界存在的環境條件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作業。可是,在必定的容差規模之內,大家*可以準確而近似地模仿工程商品在運用、儲存、運送等過程中所飽嘗的外界環境條件。這段話用工程的言語歸納,即是“實驗設備所發明的環繞被試商品周邊的環境條件(含渠道環境)應當滿意商品實驗標準所規則的環境條件及其容差的請求"。如用于軍工商品實驗的溫度箱不僅要滿意國軍標GJB150.3-86、GJB150.4-86中根據不一樣的均勻性和溫度操控精度的請求。只要這么,才干確保在環境實驗中環境條件的再現性。
2、環境條件的可重復性
一臺環境實驗設備也許用于同一類型商品的多次實驗,而一臺被試的工程商品也也許在不一樣的環境實驗設備中進行實驗,為了確保同一臺商品在同一實驗標準所規則的環境實驗條件下所得實驗成果的可對比性,必定請求環境實驗設備所供給的環境條件具有可重復性。這也即是說,環境實驗設備施用于被實驗商品的應力水平(如熱應力、振蕩應力、電應力等)對于同一實驗標準的請求是一致的。
環境實驗設備所供給環境條件的可重復性是由國家計量檢定部分根據國家技能監督機構所擬定的檢定規程檢定合格后供給確保。為此,有必要請求環境實驗設備能滿意檢定規程中的各項技能目標及精度目標的請求,并且在運用時間上不超越檢定周期所規則的時限。如運用十分遍及的電動振蕩臺除滿意激振力、頻率規模、負載能力等技能目標外,還有必要滿意檢定規程中規則的橫向振蕩比、臺面加速度均勻性、諧波失真度等精度目標的請求,并且每次檢定后的運用周期為二年,超越二年有必要從頭檢定合格后才干投入運用。
3、環境條件參數的可測控性
任何一臺環境實驗設備所供給的環境條件有必要是可觀測的和可操控的,這不僅是為了使環境參數約束在必定的容差規模之內,確保實驗條件的再現性和重復性的請求,并且從商品實驗的安全動身也是有必要的,以便避免環境條件失控導致被試商品的損壞,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現在各種實驗標準中大體請求參數測驗的精度不該低于實驗條件答應的誤差的三分之一。
4、環境實驗條件的排它性
每一次進行環境或牢靠性實驗,對環境要素的種類、量值及容差都有嚴厲的規則,并排除非實驗所需的環境要素浸透其中,以便在實驗中或實驗完畢后判別和剖析商品失效與毛病形式時,供給切當的根據,故請求環境實驗設備除供給所規則的環境條件外,不答應對被試商品附加其它的環境應力攪擾。如電動振蕩臺檢定規程中所限制的臺面漏磁,加速度信噪比、帶內帶外加速度總均方根值比。隨機信號的查驗、諧波失真度等精度目標都是為了確保環境實驗條件的*性而擬定的檢定項目。
5、實驗設備的安全牢靠性
環境實驗,特別是牢靠性實驗,實驗周期長,實驗的目標有時是價值很高的軍工商品,實驗過程中,實驗人員常常要在現場周圍操作巡視或測驗作業,因此請求環境實驗設備有必要具有運轉安全、操作方便、運用牢靠、作業壽命長等特色,以確保實驗自身的正常進行。實驗設備的各種保護、告警辦法及安全連鎖設備應當完善牢靠,以確保實驗人員、被試商品和實驗設備自身的安全牢靠性。